成年人的愛情敗給物質,未成年的愛情敗給時間。
每一個決定轉身的人,都在風裏站了很久
忘記一個人最先忘記的是什么呢?
長相?聲音?特征?習慣?
“是缺點。”
是的,先忘記缺點,
然後抓著對方的優點來折磨自己。
恍若白駒過隙

醫學數據證明假如你早上醒來,還想著晚上入睡前想的那個人。那么你至少還需要8-10個月,才能忘掉這份執著。
科學家說不管有多么深刻的傷痛,只需要7年都會忘記。因為7年的時間,可以把我們全身的細胞都換掉,再深再痛的記憶也會隨之忘掉。
可真正愛過的人,不是說忘記就能忘記的,時間只是緩解疼痛的解藥。失去一個最愛的人,像是心被挖了一半,疼痛如影隨形,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那個人再也沒與我們聯系,我們才發覺,疼痛是自己的,愛也是自己的,這與其他人無關,我們只能學會自己了斷。
再來一次的話,我還是選擇愛上你,不過再有一次的話,讓我先走吧。
你不會遇到第二個我,友情也罷,愛情也罷,失去什么都可以坦然接受,唯獨失去你的時候,我差點沒有緩過來。
我的愛是垃圾,是無人問津,是燈火闌珊下的過街老鼠,是冷笑話,是一場永遠不會停的暴風雨。最難過的不是結局不夠好,而是付出的真誠沒有被善待。
遇見一個人只需要一秒,喜歡一個人也許只要一天,而忘記一個人,可能要用一輩子。但是,之前的執著,愛戀,想念,不甘都會隨著時間漸漸淡去。
某一天你突然發現你沒有時間想這些,你發現身邊的人比他更需要你,需要你愛、需要你關心,才發現自己很傻,執著於一個永遠不會重來的故事,永遠不會再見到的一個人。
其實,比結束更痛苦的,就是拖泥帶水的耗著。說愛吧,耗盡了所有希望,說不愛吧,又在某個瞬間發了瘋的想。一邊崩潰,一邊自愈,反反複複,一邊清醒,一邊糊塗,一邊說放下,一邊又無可救藥的想。
曾經喜歡一首詩:“白茶清歡無別事,我在等風也等你。”後來,才知道後面一句是“苦酒折柳今相離,無風無月也無你。”
張小嫻說:“我們總以為自己愛得死去活來,無法放手,可是到了一個節骨眼上,你會突然清醒過來,思念終究會過期,依戀終究也會過期。”
我只是隔三差五的搜索他的帳號,然後在他的主頁發會兒呆,我沒有打擾他,他也忘了我。
所以,忘記一個人的時間並沒有固定的期限。它可能是一瞬間的釋然,也可能是漫長歲月的消磨。
有時候,我們以為忘記一個人需要耗盡一生的時間。那些共同度過的美好時光、彼此說過的甜言蜜語、一起經曆的風風雨雨,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們的心中。
每一個熟悉的場景、每一首曾經一起聽過的歌曲、每一種相似的味道,都能輕易地勾起對那個人的思念。我們在回憶中徘徊,痛苦地掙紮,覺得忘記是如此艱難。
不要急,給自己足夠的時間去療愈傷口,去感受內心的痛苦和悲傷。相信時間的力量,相信自己的內心有著足夠的韌性和勇氣。
也許在某個平凡的日子裏,當陽光灑在臉上,微風輕拂發絲,我們會突然發現,已經很久沒有想起那個人了。
曾經以為永遠無法釋懷的情感,不知何時已漸漸淡去。我們開始專注於眼前的風景,珍惜當下的每一刻。

希望他最後娶一個像我一樣的女孩,
這樣他就能一直記住我。
又害怕他最後會娶一個像我一樣的女孩,
如果像我,為什么不是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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